首页
 > 办事指南 > 行政审批类

非营利性外地驻烟办事机构设立核准

发布日期:2016-04-27 访问次数: 字号:[ ]


受理单位 烟台市发改委审批窗口
办理机构 烟台市发改委
承办人员 杨青云
联系电话 6631615,6631617
办理地址 烟台市芝罘区菜市区4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乘车线路 口腔病医院 (北 297 米) 8路, 17路(南寨线), 18路, 28路, 45路, 47路, 49路, 55路东庄线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自条件具备次日起3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鲁政办发[1995]58号;烟政办发[1990]122号
办理条件 外地政府以及行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在鲁设立行政性、业务性联络、协调、服务机构。
提交材料 1、关于设立驻烟办事处机构申请书; 2、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命书; 3、设立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申办单位驻烟租房协议或购房产证; 5、设立办事处申请表; 6、以上全部材料各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及拟稿—>提交委内分管科室会签—>出具正式批复文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