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 |
烟台市发改委审批窗口 |
办理机构 |
烟台市发改委 |
承办人员 |
杨青云 |
联系电话 |
6631615,6631617 |
办理地址 |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
乘车线路 |
口腔病医院 (北 297 米) 8路, 17路(南寨线), 18路, 28路, 45路, 47路, 49路, 55路东庄线 |
在线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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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期限 |
自条件具备次日起10个工作日 |
办理依据 |
适用于山东省权限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鲁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
办理条件 |
适用于山东省权限内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鲁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执行。 |
提交材料 |
1、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申请报告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2、项目可研报告、申请报告或备案材料及相关附件; 3、进口设备清单(或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4、其它附件材料(依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
办理程序 |
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及拟稿—>提交委内分管科室会签—>出具正式转报文件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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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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