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28 浏览次数: 字号:[ ]


烟发改服务〔2016〕180号

 

关于组织申报烟台市服务业

创新型示范企业(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发改经信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烟政发〔2016〕12号)精神,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烟台市发改委、财政局将开展第二批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列入2016年度烟台市级服务业“3221”工程中重点培育的载体名单。

2.在烟台市辖区内2014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状况良好, 2015年度创新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3.企业投资的创新项目具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等相关特征,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开创性、领先性和独特性,在培育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提供新产品、拓展新领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同时,所实施的创新活动已经具备盈利能力,或者在较短时间内有盈利的前景,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1.县市区企业由县市区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审查后转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市直企业通过主管部门直接向市发改委、财政局申报。

2.市发改委、财政局初步审核后,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企业现场考察和集中答辩,评选出10家左右企业,公示通过后明确为市级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县市区发改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转报文件或市主管部门转报文件。

2.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具体清单如下:

(1)企业申请报告

(2)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书

(3)有关文件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行业资质、品牌认证、资信评定、国际认证等证书或批准文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5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备注及企业依法纳税等证明材料)、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或开展相关活动、获得荣誉等资料图片及其他应该提供的补充材料等。

3.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答辩资料(PPT格式),要求图文并茂,简单明了(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发改、财政部门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申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

2.数量要求。有关县市区可提报1-3家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市直部门最多提报1家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

3.时限要求。各申报单位于7月22日前,将县市区或部门转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申报材料光盘),分别报市发改委3份、市财政局1份,逾期不再受理。

市发改委联系人:王  剑联系电话:6668775

市财政局联系人:姜英胜 联系电话:6688052

 

附件: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书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16年7月7日


附件

 

烟台市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书

 

               市(区)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创新类型:            产业领域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申报日期: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

电话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省属 □市属)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省属 □市属)

□民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申报创新类型

□技术创新    □商业模式创新     □品牌创新

产业领域

□金融服务 □现代物流 □科技服务 □软件和信息服务 □创意设计 □商贸会展 □文化教育 □节能和环境服务 □旅游健康 □服务外包 □人力资源  □产品认证(知识产权)□检验检测 □平台经济

□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主要资质、商标品牌认证情况(注明授予时间、授予单位)

是否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1.   

2.   

有无PE机构入股

3.   

4.   

近两年财务运营状况

指标/年份

2014年

2015年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利税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近两年创新投入情况

研究开发费用

(万元)

品牌活动经费

(万元)

2015年

相关财务数据

审计情况

□已经过审计

□未经过审计

上市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外上市

□新三板上市     □尚未上市

获得市级以上

研发机构

认定情况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企业重点实验室(  )

□企业研究院(  )

□企业院士工作站(  )

□企业博士工作站(  )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

□其他(  )

(以上在括号中注明市级、省级或国家级)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主要授权情况另附页说明)

发明专利(项):

实用新型(项):

外观设计(项):

商标权(项):

软件著作权(项):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专有权(项):

其他:

近两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情况

国际标准(项)

国家标准(项)

行业标准(项)

近两年获得奖励数量(注:表后请附获奖清单)

国家级

奖励(项)

省部级

奖励(项)

市级

奖励(项)

近两年是否有工商、税务、质量、环保、安全等处罚记录

□有(何时由何机关作出何种处罚决定):

 

□无

二、创新发展业绩和经验总结(基本情况、市场定位、项目创新点、盈利模式、经营情况、外界评价、商业价值等)

 

三、企业总体发展目标及创新示范工作目标(2016-2018年)

四、申报企业对申报内容、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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