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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 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发改经信局)、财政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委管理的各国有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和省驻烟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7〕240号文)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要求,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对于推动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对该项工作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围绕申报通知中重点支持的“17+6”服务业领域,积极做好所在部门、系统和单位的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工作,争取我市更多人选入围。各级各部门本次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对有领军人才入围或推荐2015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或拟引进专业人才的县市区和部门,将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二、严格申报程序。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rcsd.gov.cn)开展。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申报单位首先应先通过平台完成注册,之后方可提报书面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县市区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组织、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提报,经三部门预审同意后,联合向烟台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申报;市直单位、中央和省属驻烟单位、市属企业经本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申报。经烟台市三部门联合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人选,方可按照省通知要求再进行网上申报。

三、严肃申报纪律。各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资质和申报材料等严格把关,并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原件等方式和实行署名审核,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所在县市区及市直主管部门一年内不得申报。对申报材料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有关县市区组织、发改等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的相应责任。

四、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务于4月14日下午5时前,将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商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资金预(估)算及预审转报文件等其他纸质证明材料一式6份(光盘1张),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现代服务业及社会民生产业创新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7〕240号)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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