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烟台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开展2021年度烟台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按照《烟台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烟财建〔2020〕20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申报项目应当符合《烟台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前期区市项目储备情况,2021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发展核心产业”方向,即:支持智能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智能终端产品、智能家居产品、安防产品、无人系统等研发和产业化;支持自主服务器级操作系统、智能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支持智能工业传感器、智能消费电子传感器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现代海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高端化工、文化旅游、医养健康、高效农业、现代物流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烟台市内注册,正常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企业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失信情况,未拖欠应缴应还财政性资金。

3.申报优秀人工智能研究机构的,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资质,具有较强的人才队伍、科创能力和转化功能。

4.申报核心技术攻关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项目投资方,须具有市级(含)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资质,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完备,2022年能够开工建设,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5. 同一项目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不同方向资金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题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项目申报书。

编制大纲,参见附件1;研究机构需将研究机构运行情况表放在首页,参见附件2。

(二)企业证明材料。

重点包括: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4.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20〕105号);5.省、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证明;6.企业与科研院所科创合作证明;7.授权专利情况证明;8.主要荣誉称号证明;9.科技成果获奖情况证明;10.重要奖励情况证明;11.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每页须加盖第三方机构印章),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每页须加盖企业印章);12.企业公共信用报告(信用烟台网站免费下载);13.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参见附件4);14.其他证明材料。

(三)示范项目证明材料。

重点包括:1.项目立项报告;2.备案、用地或用海、规划、环评、节能、安全等前期审批文件;3.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自有资金证明、贷款合同或银行一级分行承诺书、风险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等;4.项目实际已完成的投资额正规发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等;5.项目技术先进性的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6.其他证明材料。

(四)答辩资料。

项目负责人作为陈述人,介绍项目申报书内容及项目实施相关的现场资料(申报单位的研发场所、研发设备、生产场景等),答辩资料时间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现场答辩的请准备视频资料,视频为横版MP4格式,内容陈述规范完整,项目现场明确清晰。

申报单位请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封面为:***公司****机构(项目)申报资料,标明相关信息(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到申报单位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原有项目库基础上,认真筛选、研究、论证,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2.各区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联合把关、联合初审、联合行文推荐上报。每个区市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不含市属企业单位、省属驻烟单位),承担省级以上战略性产业集群、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园区建设的区市增加1个推荐名额。

3.各区市请于11月22日前,将正式申请文件(2份)、申报材料(纸质胶装材料5份,电子版光盘1份)统一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   6788790 

市 财 政 局    6688052

附件:附件1-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doc

附件2-研究机构运行情况表.doc

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doc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