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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公室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电、提案建议办理、机要、督办、信息、宣传、保密、档案、接待、信访、会议组织、电子政务、安全保卫、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活动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

  • 二、发展规划科(挂市县域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
  •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编制;督促检查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规划实施中期监测和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推进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提出城市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经济发展年度评价及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工作。

  •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牵头组织全市经济分析联席会议,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经济安全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起草和信息发布;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调查研究,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 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试验区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和发展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并提出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使用方向;承担全市省基本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相关工作;汇总转发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制定有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统一协调有关科室办理其余行政审批事项及承担受理行政审批申请、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等职责。

  • 六、资源环境科
  •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市资源环境相关领域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

  • 七、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科
  •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工作,筛选论证和推介全市重大产业招商项目;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

  • 八、农村经济科
  •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生产力布局目标及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海洋与渔业、水利、农机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承担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海洋与渔业、水利、农机等方面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及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制定。

  • 九、能源交通科(挂铁路发展办公室牌子)
  •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能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能源、交通项目投资布局,组织参与重大能源、交通项目研究论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发展新能源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有关能源交通项目审核、转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划论证我市铁路重大项目,负责全市铁路项目与全省铁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市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解决全市铁路发展建设中重大问题,提出全市铁路建设投资方案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相关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参与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铁路发展协调工作。

  • 十、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科(挂市石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牌子)
  •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与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有关工业与高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上报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核准的工业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报、安排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研究、规划和培育,提出市级专项资金使用意见,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形成。研究石化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统筹规划全市石化产业发展;组织包装策划重大项目,负责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制定石化产业年度发展计划和考核办法。

  • 十一、社会发展科
  •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建设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改革中重大问题;汇总编制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衔接协调社会发展领域的文化、教育、劳动就业、卫生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上报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核准的社会事业投资项目,申报、安排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提出社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 十二、经贸财金科
  • 研究提出全市内外贸发展战略、规划;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组织拟订全市重要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粮食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配额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转报工作;研究分析我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审核、上报,监督发债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落实情况;牵头全市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关监管工作;参与对金融市场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 十三、人事科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协调联络工作。

  • 十四、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 研究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关系,组织拟订全市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 十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
  • 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规划、配套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组织、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规划、筹措和投入安排工作;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协调;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对外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 十六、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副处级)
  •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编制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和调度考核,监督检查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安排;申报、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战略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内设服务业规划科、服务业协调科、服务业项目科。

  • 十七、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
  • 拟订全市国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国内城市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考核;参与来烟重大投资项目论证;筛选、论证和推介全市重大产业招商项目;组织、指导国内经济合作洽谈活动;承担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负责与国内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承担外省市驻烟办事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市级对口支援资金筹集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市帮扶栖霞、长岛发展工作。

  • 十八、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挂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公室牌子)
  • 研究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管理调度、筛选储备;组织全市重点项目及年度目标考核,负责国家、省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及重大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和上报;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招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及不适宜进行招标项目;对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特别是市重点项目和国家、省、市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方案进行审查,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 

  • 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挂市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办公室、市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牌子,市转方式调结构办公室与其合署)
  • 落实和推进全市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实施“三区”发展总体规划,监测分析“三区”建设运行态势,提出支持“三区”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一体化发展重大政策建议,审核规划区域内由市统筹安排、转报由省统筹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负责有关新兴产业、特色园区、重点企业和创新能力培育工作;负责“三区”建设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组织协调、调度、考核等工作;承办“三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具体工作。研究制定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跟踪分析转方式调结构中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协调解决推进实施中重大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对有关重大转方式调结构政策实施进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筛选和推进落实全市转方式调结构重大产业项目。 

    内设综合协调科、蓝色经济区建设科、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科、黄三角生态建设科、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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