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实现电力安全保供要求下的负荷精准控制和用户常态化、精细化用能管理,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民生和重点用电需求,根据省里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下发了《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烟发改能源[2022]155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关于能源高质量发展和安全保障供应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保障电力供需平衡以及民生用电,加强高耗能企业能效监控,服务企业安全可靠用电,有效精准实施有序用电,提升负荷分层分级细化管理水平,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先后出台《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特殊时期电力供需保障能力。

二、《通知》起草依据及过程

一是依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出台的《关于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

二是通过与国网烟台供电公司的沟通调研,了解各(区、市)工作现状及相关意向;

三是《通知》分别征求了各(区、市)发改局供电中心和供电公司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通知》主要内容及特点

通知共有系统建设内容、工作原则、切实加强系统运行管理、统筹做好工作保障四个章节,适用于全市范围内10 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系统建设内容。电网企业按照有保有限、精准管控、安全底线的原则,根据用户可中断负荷分级分类和控制轮次接入建议,同用户做好沟通协调并签订相关协议,指导电力用户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满足新型电力系统下需求响应、无功管理、安全管理等业务需要。

(二)工作原则。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主导、电网组织、政企协同、用户实施”的原则,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供电公司负责系统平台建设、现场施工和运行维护、电力用户配合做好建设、维护相关工作。二是明确建设范围。10 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 新装用电的用户负荷接入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存量用户负荷分批接入负荷管理系统。三是保证建设进度。全市存量用户中“两高”企业及大工业用户接入负荷管理系统,其他电力用户要在迎峰度冬(2022 年11月份)前完成系统接入。

(三)切实加强系统运行管理。一是强化现场实施,按照“应接尽接”原则,由电力用户负责开关及控制回路改造。二是完善运营管理,供电公司和企业在协商一致后签订可控制(调节)负荷双方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和权益。三是加强系统应用。供电公司要在常态化需求管理中,为用户提供负荷监测、需求响应、安全用电、能效优化等延伸服务,挖掘负荷调节能力,精准化开展负荷管理工作,服务用户能效提升。。

(四)统筹做好工作保障。从提高认识、组织协调和良好社会氛围三个方面引导用户积极开展负荷管理,提高全市用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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