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服务民营经济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2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全市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关键力量。为深入落实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全省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帮助民营企业解难题、促发展、强信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坚持开门制定涉企政策,《行动方案》先后征求100多家民营企业29个相关部门单位16个区市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出台目的

通过政策赋能、精准服务和优化环境,实实在在地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民营市场主体解决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围绕落实国家、省要求,突出解决诉求问题,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1.创新提出“三服务”机制。市级层面,创新提出服务区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三服务”机制,全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2.细化制定22条具体举措。聚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扎实做好保障工作等方面,细化提出22条发展和保障举措。比如,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明确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或变相设置任何准入准营壁垒,上线运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联动监督管理平台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优化升级“烟惠通”平台实现惠企资金高效直达企业等措施。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方面,提出适当降低民营企业项目申报市级重点项目准入门槛对民营企业项目一视同仁保障用地用电每年市级安排50万吨能耗替代指标保障民间投资新建项目等举措。破解企业发展难题方面,提出不得要求民营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等交易条件推动金融机构对融资信用“白名单”内民营企业给予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息等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市场主体“确认即办、承诺即办”。在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既有对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省级以上绿色制造项目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等存量政策资金支持,也有对企业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再补助的增量政策引导,还有建立“十五五”时期烟台“翘楚”企业培育库等措施,为民营经济提供增量支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专项行动保障方面,围绕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浓厚尊商重企氛围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抓好落实明确了推动措施。

五、适用时限:《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解读单位: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535-69020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