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烟台市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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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30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迅速启动了我市推荐工作。经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后,我市确定了推荐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为2026年7月17日—7月2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联系方式等。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意见,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5-6291986、7355191邮政编码:264003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2002房间、2207房间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烟台市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先行区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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