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6-06-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续有关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及执行原则

延续执行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8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1300元/生·年、5人间1800元/生·年。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结合办学实际,在限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并严格遵循就低原则。

二、有关要求

(一)学校各项收费须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价格〔2025〕649号)执行。国家、省、市后续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二)请你局督促学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复函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特此函复。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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